2022年8月4日,阿根廷出产发展部发布第661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SIN PAR S.A.请求,对原产自我国的手锯用高速钢锯条发动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查询,案子查询期间,现行反倾销税继续有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202.91.00和8202.99.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收效。
2010年3月9日,阿根廷前工业、商业及中小企业秘书处发布2010年3月2日作出的第36号公告,对原产自我国的手锯用高速钢锯条发动反倾销查询,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收效。2011年11月24日,阿根廷前工业部发布2011年9月8日第377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端对涉案产品征收0.46美元/个反倾销税,办法自2011年9月8日起收效,有用期为5年。2016年9月7日,应阿根廷企业SIN PAR S.A.请求,阿根廷前出产部发布第429号公告,对该案发动第一次日落复审查询。2017年9月6日,阿根廷前出产部发布第398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保持0.46美元/个反倾销税不变,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收效,有用期为5年。(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