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违章违法建筑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2)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有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检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违章违法建筑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地面力工:190元/工日;地面技工:257元/工日;高空作业技工:257元/工日;高空作业力工:280元/工日;焊工:280元/工日;高空作业车(17-23米):1100元/台班;高空作业车(24-32米):1300元/台班;吊车(25吨):1600元/台班;吊车(50吨):2200元/台班;吊车(80吨):3200元/台班;铲车:1300元/台班;液压挖掘机(钩机):2200元/台班;运输车(3吨以内):300元/台班;防护架子:15元/m2,气焊设备:200元/台班;电焊切割机:100元/台班;发电机:160元/台班。最终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有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检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相关要求资料的顺序以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单位报名资料没问题后发送报名登记表,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交完招标文件费,完成以上要求报名方可成功: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