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材加工许多风险要素中,机械损伤的风险性大,产生概率高,火灾爆破事端更是后果严重。有的风险要素对人体健康构成长时间的损伤。这样一些问题应在木材加工工作的综合治理中统筹考虑。
在规划上,应使木工机械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设备。包含安全防护设备、安全操控设备和安全报警信号设备等。其安全技能要求:
(1)依照“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和锯片有罩、锯条有套、刨(剪)切有挡”的安全要求,以及安全器送料的安全要求,对各种木工机械装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徒手操作者有必要有安全防护办法。
(2)对出产噪声、木粉尘或挥发性有害化学气体的机械设备,应装备与其机械工作相连接的消声、吸尘或通风设备,以消除或减轻工作损害,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木工机械的刀轴与电气应有安全联控设备,在装卸或替换刀具及修理时,能断电并坚持断开方位,以防误触电源开关或忽然供电发动机械而形成人身损伤事端。
(4)针对木材加工作业中的木材反弹风险,应选用安全送料设备或设置别离刀、防反弹安全屏护设备。以保证人身安全。
(5)在装设正常发动和停机操作设备的一起,还应专门设置遇事端需紧迫停机的安全操控设备。按此要求,对各种木工机械应拟定与其配套的安全保护设备技能标准。国产定型的木工机械,在供货的一起,有必要带有齐备的安全保护设备,并供给修理时所需的安全配件,以便在安全防护设备失效后予以更新。对前期进口或克己、非定型、短少安全保护设备的木工机械,运用单位应安排力气研发和装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特别是对操作者有损伤风险的木工机械。对短少安全设备或其失效的木工机械,应制止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