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自2019年发布实施以来,对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有着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极大提升了“深圳标准”的影响力。当前,根据新形势发展要求,深圳要对标国际,加快推进“双区”建设。为此,需及时开展有关修订工作,以更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深圳标准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助力深圳新阶段新目标的实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府办〔2018〕16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办〔2018〕1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一)目标定位。优化项目资金配置,深入挖掘政策资金的撬动作用和价值产出,更针对性的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标准资助政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为深圳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产业竞争力提升提供最大力度的政策支撑。
(二)修订方向。优化项目设计和资金配置,逐步提升资助政策与重点产业的关联性,提升资助政策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性和支撑力度;优化项目申报和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
(三)优化总则要求。对资助奖励政策进行明确定义,资助是指对已实施完毕且符合资助条件,取得标准化成果的项目,进行事后无偿资助;奖励是指对符合奖励条件,获得相关表彰或担任重要职务的项目,进行资金奖励。
(四)优化资助项目设计和资金配置。新增了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宣传项目、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制定项目、获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奖等;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删除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修订项目等;合同管理类项目的资助侧重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
(五)优化审查流程。依据项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分类审查,区分核准项目和评审项目,提高审查效率。
修订后的文件分六章共六十条,明确了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项目申请、项目受理审查和验收、资金分配、监督管理等活动流程。详细的细节内容是:
(一)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1-5条),明确了《操作规程》的制定依据、适合使用的范围和管理部门、申请单位要求和否决事项。
(二)第二章“项目申请”共37条(第6-42条),对资助、奖励的范围、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作出规定;对主导、参与标准制定、修订作出规定;对同一项目有多个申请单位的分配作出规定;对同一个标准分成不同部分系列标准的申请作出规定。
(三)第三章“项目受理、审查和验收”共8条(第43-50条),对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方式、审查程序、以及验收程序作出规定。
(四)第四章“资金分配”共3条(第51-53条),对项目资助奖励额度确定、资金配置、资助奖励计划公示及拨付作出规定。
(五)第五章“监督管理”共4条(第54-57条),对申请单位、审计机构、管理工作人员、评审和验收专家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六)第六章“附则”共3条(第58-60条),对实施时间、解释权和有效期等作出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