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法令》、《广东省城市控制性具体规划管理法令》、《揭阳市严厉执行控规单元标准土地征收整合储藏作业施行办法》(揭府办〔2018〕68号)等规则, 《揭东区玉滘镇核心区(B11-4、C12-4单元)控制性具体规划修正》已按程序经揭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施行。
依据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城乡规划安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发布经依法同意的城乡规划,现发布施行。
附件:揭东区玉滘镇核心区(B11-4、C12-4单元)控制性具体规划修正批后公告
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法令》、《广东省城市控制性具体规划管理法令》、《揭阳市严厉执行控规单元标准土地征收整合储藏作业施行办法》(揭府办〔2018〕68号)等规则, 《揭东区玉滘镇核心区(B11-4、C12-4单元)控制性具体规划修正》已按程序经揭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施行。
依据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城乡规划安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发布经依法同意的城乡规划,现发布施行。
附件:揭东区玉滘镇核心区(B11-4、C12-4单元)控制性具体规划修正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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